2005年至2013年,王素毅在担任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、巴彦淖尔市市长、巴彦淖尔市委书记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鄂尔多斯市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、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李石贵等9个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、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,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。
事后,该市环卫局局长、副局长、人事科科长及副科长等4名责任人均受到纪律处分。其中,蒯建红、魏洪亮分别受到行政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,文杰、喻春梅分别受到行政警告、行政记过处分,并均被调离现岗位。
《浙江温岭遭遇罕见冬旱:有的人家上厕所都要约一起》作为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,国家监察委如何开局?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国家监察法如何显威?无疑,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是观察今年中国反腐的重要切入点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