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“下车后,我立即和武装人员交涉,告知他们这里是武器禁区,不允许持枪械进入。对方情绪较为激动,并朝天鸣枪示威。”杨永强回忆说,在交涉过程中,又有很多武装人员向他们聚集,不到1分钟,闯入武器禁区的武装人员从15人增加至30人。还有不少武装人员正乘车赶来,并且已经将车载武器对准巡逻分队。冲突一触即发!
《人民日报署名文章:事实胜于雄辩》瑞丽航空介绍,于德志是20多岁的东北帅小伙,问及此事还有些腼腆,“于公于私这都是我应该做的,毕竟这是我2017年最后一班,我想顺顺利利的,而且这位大哥40来岁,一个大男人上有老下有小,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确实可怜,我确实想帮他”。




